這幾天做報告找資料看了很多篇有關blog新聞

阿之前無名被併購不是被罵的很兇嗎?

那時姐姐我可真是都沒什麼感覺

但是這幾天搞清楚它的來龍去脈


人家在國外

一樣有外面的企業公司找學生和教授在公餘時間參與網路服務的設計及發展研究,

就跟無名小站一開始的初想一樣。

但一旦他們決定要商業化之後,馬上跟學校簽訂技術轉移合約,

以股份換取學校其使用校園資源所開發出來的技術與理論

然後再搬出校園,成立公司,

募集資金、使用外面廠商所提供的主機與頻寬。


另種例子就像google

拿google來說,他們兩位創辦人Brin跟pagy是在休學之後拿他們在Stanford的論文來設計收尋引擎

成立google也是在他們休學之後

雖然這樣說

但google還是會拿股票跟錢回去買Stanford的獨家使用權

而且特許費還要付到2011年

所以說Brin跟pagy並非獨享google利益的兩位Stanford的兩位學生

而且重點是Stanford是私立大學,頻寬跟主機還是自己付錢買


那交大用的TANET是國家學術網路

大家都有納稅付錢的教育資源被人家拿去創業

賺了錢私飽中囊,幾個學生拿了錢成了網路英雄

然後被說成是Web2.0時代創業的新典範而大肆讚揚

難怪那時候沈老一直在那邊嚷嚷

"幹麻上課阿!!去搞個網站賣給yahoo幾億大家分個幾千萬不是很開心嗎?"

我記的我只是一直傻笑

想說他是酸葡萄心理八

沒想到~~有這麼番曲折

如果一樣握有國家龐大的教育資源,

我卻搞不出這樣一個搖錢樹是我也會悶八


過反過來想

畢竟無名也是很成功啦~~不然也不會納嚜多人用還有人出天價要買

以前那些像taipei link跟愛情國小後來也都不知道去哪了

也早成這麼大的迴響

而且說真的

在台灣校內技術轉移在想無名這種blog使用上好像也沒有先例

如果說一定要比較國外的例子好像也不能劃一而論

只能說如果下次再碰到一樣的模式應該要有較好的政策去執行

才不會惹來那嚜多的非議

也不會吃相哪嚜難看

這樣看來

好像又是一個早期第四台的情況

都是政策追不上科技使用的例子

臺灣怎嚜老是在做這種事

然後亡羊補牢的效果往往又不太好

賺錢這種是大家都很敏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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